荆楚教育的春天 素质教育的蓝天——透析湖北教育的又一重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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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守玉.荆楚教育的春天 素质教育的蓝天——透析湖北教育的又一重大改革[J].中国农村教育,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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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守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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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丹江口市实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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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改革的又一劲风湖北省教育厅(鄂基教〔2006〕5号)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作息时间为:走读生到校、离校时间:夏(秋季)小学到校不得早于7时50分,放学不得迟于16时5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放学中学不得迟于17时20分;冬(春)季小学不得早于8时20分,小学不得迟于16时30分;中学不得早于7月50分,中学不得迟于17时。寄宿制学生作息时间: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不得早于7时,中学不得早于6时5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1时。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安排学生早、晚自习,早自习时间不超过1课时,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小时。加强晚自习的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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