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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等师范学校的课程改革
引用本文:张莉.论高等师范学校的课程改革[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Z2).
作者姓名:张莉
摘    要:课程改革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改革的核心,亦是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迫切要求。 一、高师课程改革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师范性和学术性的关系。师范性是“师范教育在培养和训练师资的指导思想、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有别于其他各类教育的独特的、基本的特性和特征,是师资培养的有效保证。”①因此,师范性是师范课程的最大特点,高师课程改革必须突出师范性,即强调培养高水平的师资,以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不能盲目强调学术性,向综合大学看齐,更不能认为师范性就是低学术水平的象征。提倡师范性与学术性的统一,要以能否培养出第一流的教育工作者为衡量标准。 (二)知识与能力的关系。有相当一部分高师毕业生教学能力差,组织管理能力差,无法将所学真正运用到实践中。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在于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上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重理论灌输,轻实践锻炼。因此,高师课程改革应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加强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的联系,重视训练师范生基本技能,改变师范生“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陋习。 (三)统一与多样的关系。在我国,由于各地区、各民族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制定“大一统”的课程标准是不切实际的。课程改革也应采取“因地制宜”、“因校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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