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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词的借代义
引用本文:赵安民.谈谈词的借代义[J].语文知识,2001(10):33-35.
作者姓名:赵安民
作者单位:商丘教育学院
摘    要:高校现代汉语教材在讲到多义词时,几乎无一例外的都讲到了词的比喻义。把“借用一个词的基本义来比喻另一种事物时所产生的新的意义”叫做比喻义。(黄伯荣《现代汉语》514页)像“帽子”比喻“罪名”,“近视”比喻“目光短浅”,“结晶”比喻“成果”,“搁浅”比喻“停顿”,“酝酿”比喻“商量准备”等。并且都详述了比喻义与比喻修辞格的区别。那么,通过借代而固定在词上的意义是否可以叫做词的借代义呢?像“须眉”代指“男子”,“笔墨”代指“文章”,“干戈”代指“战争”,“管弦”代指“音乐”等。我认为是可以的。因为“须眉”“笔墨”“干戈”用来指称“男子”“文章”“战争”显然不是它们的本义,也不是由本义推演发展而来的引申义,更不是通过打比方而形成的比喻义。因为,比喻的构成基础是相似点,而借代的构成基础却是相关性。这里显然只是相关而非相似,它们的意义是通过借代形成的,把它们看作词的借代义,既符合语言实际,又有利于明确多义词的词义来源和义项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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