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闻工作者与著作权保护
引用本文:王自强.新闻工作者与著作权保护[J].中国记者,1994(9).
作者姓名:王自强
摘    要:新闻工作者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既是作品的创作者,又是作品的使用者。新闻工作者所处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们在著作权保护中的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新闻工作者作为作品创作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著作权法把“创作”的概念界定为:“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而创作则是新闻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职能。 著作权法在确定作品权利归属时,把著作权属于作者作为基本原则,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