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外经验探讨我国运动员形象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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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飞.借鉴国外经验探讨我国运动员形象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20,34(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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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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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庆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安徽 安庆246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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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奥运隐性营销法律规制研究”(19YJCZH018);安徽省哲学社科项目“运动员形象权法律保护研究”(AHSKY2019D062);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管办分离’背景下中国篮球协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研究”(SK2018A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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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动员形象权保护研究契合“依法治体”背景下对体育权利的关照,对维护运动员正当与合法权益具有现实意义。运用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借鉴国外相关理论与实践,为我国运动员形象权保护提供参考。首先,阐述了形象权的起源与含义,在此基础上,指出运动员形象权是运动员基于其竞技价值,对其可识别形象蕴含的商业价值所享有的权利,具有主体真实性、价值可变性和行使限制性的特征。其次,分析了姓名、绰号、特色语句、职业信息、整体形象等形象权侵权典型案例,指出整个行为标准、主要动机标准、变革性使用标准是形象权侵权认定的主要标准。当前,我国民法、商标法、竞争法、体育法等现有法律对运动员形象权保护不足,以及体育行政规章制度的不灵活,限制、束缚了运动员形象权保护。提出,在法律层面,从民法上思量“人格权法”独立成编,保护运动员形象中的财产利益;商标法上设立事先知情同意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制度;竞争法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执法、实施体育产业市场黑名单制度;以体育法修改为契机,从运动员权益、体育产业、体育纠纷解决方面构建运动员形象权保护机制。在制度层面,从明晰运动员产权制度、落实与体育经纪合作制度、明确与细化商业合同方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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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外 运动员 形象权保护 侵权 人格权 法律 制度 体育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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