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课外运动伤害司法裁判的思考
——基于两份民事判决书的法理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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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霍丁鹏.校园课外运动伤害司法裁判的思考
——基于两份民事判决书的法理探析[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9,33(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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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霍丁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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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中医药大学,西安71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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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教育学会2017年度教育科研“体育与卫生”专项重点课题“法治视域下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7TY2231011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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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中国背景下,对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问题进行法理审视显得格外重要。对两份民事判决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起课外青少年校园运动伤害案,案情相似且两地法院均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却出现不同的判罚结果。在此基础上进行法理探析:当冲突发生后,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理应得到人们的尊崇,然而法官如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在博弈困境中得到妥善平衡,则需要一个明确的价值尺度和更为先进的法律制度来划定界限。对此,呼吁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下努力将学生体育运动伤害案例纳入“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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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 课外体育运动 伤害 司法裁判 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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