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汉语运用中的歧义现象(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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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悦欣.谈汉语运用中的歧义现象(下)[J].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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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悦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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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口语里也存在歧义现象。 例如: (17)我买的西瓜。 (18)一个季度就生产了五百台录音机。 (19)你为什么打他? (20)我看见他太激动了。 (21)我们没有做不好的事情。 (22)别怪我妈妈。 这些都是可作两种理解的歧义句。在口语里,通过不同的重音、停顿,这种句子可以分别表达不同的意思;歧义又可以在重音、停顿的帮助下消除。因而,口语中的歧义句又可分为两类: 1.例(17)(18)(19)都是由重音不同而产生歧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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