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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补充说明》的通知
作者单位: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摘    要:各市、州、县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我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继续实行“3 X”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外语,由我省命题;“X”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中,小语种(俄、日、德、法)也仍然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普通高考湖北卷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考试性质、考试要求、考试内容、考试形式遵循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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