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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源目的:儿童幸福
引用本文:杨玲.教育的本源目的:儿童幸福[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6):6-8.
作者姓名:杨玲
作者单位: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江苏常州213022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项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体制与政策问题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分析》(项目编号:D/2013/02/700)、常州工学院2012年度科研基金重点项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YN123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教育之所以被当作一项道德的事业,是因为其根本价值在于能够增进儿童的幸福。在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框架下,儿童幸福难以成为教育目的,因为单调的、强制的、工具化的受教育过程,导致了儿童“完全性幸福”、“内在幸福”和“过程幸福”的失落。要想完善儿童德性与增进儿童幸福,则需要重构教育目的。

关 键 词:教育  儿童幸福  儿童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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