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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财产制的制约因素
引用本文:龚冬梅.论夫妻财产制的制约因素[J].黎明职业大学学报,2007(4):66-68.
作者姓名:龚冬梅
作者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系,福建,泉州,362000
摘    要:夫妻财产制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的制约因素主要有:法律规定方面的不完善;部门法之间存在矛盾等。约定财产制的制约因素主要有:生产力水平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家事劳动价值的忽视;夫妻对财产的约定缺乏公信力等。要想有一个良好而又可行的夫妻财产制,一方面要不断地完善现有的夫妻财产制,另一方面要探索新的夫妻财产制的模式,完全约定化的夫妻财产制既有利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有利于第三人的权利的保护。

关 键 词:夫妻财产制  制约因素  完全约定化
文章编号:1008-8075(2007)04-0066-04
修稿时间:2007年9月5日

On the Restricting Factors of Matrimonial Property System
Gong,Dongmei.On the Restricting Factors of Matrimonial Property System[J].Journal of LiMing Vocational University,2007(4):66-68.
Authors:Gong  Dongme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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