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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引用本文:林平.拍卖款应如何分配[J].知识窗,2001(10):43.
作者姓名:林平
摘    要:史某因业务需要,以其位于市中心的一处住房(价值40万元)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20万元,双方于9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直到14日才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6日,史某再次以同一住房作抵押,与B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贷款20万元,并于9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史某无力还款,A银行和B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史某的住房依法拍卖,只得价款30万元.对这30万元的分配,双方出现了分歧.A银行以与史某签订合同在先为理由要求先得到赔偿,而B银行则以抵押登记在先为理由也要求先得到赔偿.由于双方争执不下,问题被提交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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