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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患乙肝,家政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引用本文:阮海蕾,张淑燕.保姆患乙肝,家政公司应否承担责任[J].家庭教育,2006(3X):55-55.
作者姓名:阮海蕾  张淑燕
作者单位: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上月,我从家政公司聘请了一位20岁的姑娘周某做保姆,照料6岁的女儿。因不放心家政公司出具的体检证明,我把周某带到了妇幼保健院做了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显示在乙肝五项化验中,有三项呈阳性(乙肝患),而保姆家乡的卫生院出具的体检单中只有第二项是阳性(非乙肝患),结果相去甚远。我认为家政公司有义务保证提供的保姆资料是真实的,所以想要求家政公司退还管理费和赔偿损失,请问有无依据。编按]

关 键 词:家政公司  乙型肝炎患者  保姆  妇幼保健院  赔偿责任  卫生院  管理费  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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