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谈惩色变”——浅谈基础教育阶段的惩戒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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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夕容.告别“谈惩色变”——浅谈基础教育阶段的惩戒教育[J].林区教学,2012(12):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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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夕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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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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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师范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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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戒教育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它在性质、表现形式、目的等方面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惩戒教育是赏识教育的有效补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是班级管理的有效手段。实施惩戒教育必须遵循合法性、教育性、适度性、科学性等基本原则。实施惩戒教育还必须加强惩戒教育立法,制定惩戒教育细则;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使社会对惩戒教育的认识趋于公正;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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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础教育 惩戒教育 体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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