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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2007年12月6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督促从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杜绝安全播出隐患。通知强调,通过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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