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厄特马斯”法案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范围 |
| |
引用本文: | 原晓亮.从“厄特马斯”法案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范围[J].大观周刊,2012(44):56-57. |
| |
作者姓名: | 原晓亮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烟台264005 |
| |
摘 要: | 任何较为成熟的社会形态,必定都是经过了混沌现实的洗礼。正如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之前的美国,法律责任问题远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规范,经济社会中处处也充斥着责任模糊不清、审判一句不明的状况。由此而来的尔虞我诈层出不穷,经济震荡时不时还会由此发生,本应作为经济社会重要监督者注册会计师也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发生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期的“厄特马斯”法案,无疑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法律责任范围内确立了明确的标杆。时至今日仍对我国的注会行业发生着重大影响。本文从震惊美国的“厄特马斯”法案展开,进一步分析总结美国注册会计师业及法律界对此次震荡进行的反应和补救措施,以此为鉴对我国今日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启示。
|
关 键 词: | 法律责任 厄特马斯法案 注册会计师 第三者法律责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