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3年,我刚到美国,在密苏里州圣路易市的华盛顿大学读书.学校在郊区,公共交通很不方便,好在住所离学校很近,十几分钟就可以走到,平时用不着车.到了周末,系里的学长们会开车带着我们几个新生出去采购,开三十分钟可以到当地唯一的中国店,把下个星期的必需品买回来.两个月以后,同学小左迫不及待地学起了开车.他对汽车很感兴趣,有名的车型能说出一大串.从小就决定不要当司机的我觉得开车这事最好留给男生.小左很快拿到驾照,缺的就是车了.那会儿我们都是穷学生,每个月的助学金除去房租和饭钱所剩无几.小左和我决定合伙买一辆旧车.小左看广告,查资料,最后选中了一辆1974年造的福特“野马”,花了475美元开回了家.“野马”是福特的跑车,造型比较流线,发动机也很有力气,小左开着很过瘾.周末的采购自然是他当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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