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拍摄文论二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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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顺顺.电视拍摄文论二则[J].新闻知识,2002(11):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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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顺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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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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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音乐电视拍摄偶感音乐电视(MTV)进入我国以来,拍摄制作日渐普及,由于其制作成本较高,有人戏称其为“金钱堆起来的艺术品”。音乐电视大多时长为5分钟左右,而有效镜头则多达100多个,平均5秒一个镜头,且多是大镜头。拍摄一部音乐电视的素材就要60分钟或更多时间,才能保证后期制作需要。而且拍摄时的技术工种一个都不能少,这便决定了制作的高成本。而这个班子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作品质量的优劣。要有一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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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视 拍摄文 拍摄制作 音乐电视 电视戏曲艺术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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