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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正记者、律师与法官的三角关系
引用本文:潘祥辉.匡正记者、律师与法官的三角关系[J].青年记者,2012(3):26-27.
作者姓名:潘祥辉
作者单位:浙江传媒学院新闻系
摘    要:记者、律师与法官各有其活动领域及恪守的专业主义,然而在中国,这三个行业的从业者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联性,其社会角色常常错位.如新闻记者一不小心就可能充当了法官或者律师的角色,造成了人们常说的"媒介审判"或"舆论审判".更复杂的是,对这种角色错位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好还是不好,得视情况而定.简单地说"舆论审判影响司法独立"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得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媒体的"舆论审判"很多时候是非常必要的.如邓玉娇事件,如果没有媒体和律师们的深度介入,邓玉娇是难以重获自由的,这似乎构成了一种"正向的舆论审判",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一部分司法不公.谁能说舆论审判没有造成正面的社会后果,甚至推动社会进步?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复杂之处.这种复杂性也表现在记者(媒体)、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上.

关 键 词:舆论审判  律师  法官  三角关系  新闻记者  媒体  专业主义  角色错位  匡正  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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