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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修订:逾八成私募盼借力公募展业
引用本文:李江,陈伙铸.《基金法》修订:逾八成私募盼借力公募展业[J].阅读与作文(高中版),2011(9):65-66.
作者姓名:李江  陈伙铸
作者单位:私募排排网;
摘    要:据报道,《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1月中旬下发监管部门和基金公司,私募基金"阳光化"进程加速。相对于现行《基金法》,修订草案有较大突破。对于私募而言,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确立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采用备案制形式进行监管;二是对于未来私募基金的具体组织形式进行了规范;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从事公募业务。

关 键 词:私募基金  基金法  公募基金  监管部门  组织形式  备案制  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  征求意见稿  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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