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区改革初、高中招生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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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生.成都市城区改革初、高中招生办法[J].四川教育,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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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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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步伐,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成都市1993年对五个城区中学招生办法和政策进行了调整。 1.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在小学毕业考试的基础上,除外语校(班)、艺术、体育、科创类特长班以及住宿制初中班提前招生外,均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采用划小片用微机排位的办法,将每个小学毕业生安排到划定招生片内的初中就读;部分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挖掘潜力招收少量选校生,选校生收费标准要适当提高。 2.今年成都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继续在初中毕业会考的基础上进行。为了有利于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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