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语文教师的美学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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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卿.略论语文教师的美学修养[J].教学与管理,20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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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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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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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课标把语文教育提升到审美教育的高度。特别是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把审美教育放到了首位,要求高中学生具备“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关键是提高语文教师的美学修养。语文教师的美学修养不是个人的私事,它参与语文美育的过程,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正如教育部国家督导办主任郭振有所讲的,在现代社会里,在知识传授渠道丰富的客观条件下,教师的价值一方面表现在知识的丰富,另一方面应更多地体现在对学生道德、人格的影响方面。“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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