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记者的荣誉──首例中国记者状告原案原告(败诉方)案引起关注 |
| |
引用本文: | 陈凯
,周永强.为了记者的荣誉──首例中国记者状告原案原告(败诉方)案引起关注[J].新闻爱好者,2002(1). |
| |
作者姓名: | 陈凯 周永强 |
| |
摘 要: | 在中国新闻界面临各种新闻侵权诉讼,“新闻界的新闻”受到社会格外关注的今天,天条另类新闻引起了疲顿中的新闻工作者的莫大兴趣。 据红网报道:网报道:2001年9月20日,湖南衡阳日报社主任记者甘建华,以损害赔偿为由将曾经状告他名誉侵权纠纷而败诉的C夫妇二人告上了法庭。衡南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定于2001年11月8日(新中国第二个记者节)开庭审理(注),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开创了一条全面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新路径。 这是中国记者第一次向错告他人者发起的进攻,也是一次捍卫“中国记者”的荣誉之战。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