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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均衡教育发展
引用本文:芦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规范办学行为均衡教育发展[J].江西教育,2007(7):11.
作者姓名:芦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作者单位:芦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摘    要:"两基"验收后,芦溪县坚持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松劲,机构不撤销,投入不减少,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全县教育做到了公办、民办教育并驾齐驱,普教、职教、幼教、特教协调发展,城区学校与山区学校均衡发展.

关 键 词:规范  办学行为  教育均衡发展  协调发展  山区学校  城区  幼教  职教  普教  民办教育  普九  投入  机构  工作  滑坡  思想  芦溪  验收  两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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