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协议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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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赟,黄少彬,张旭.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协议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现代企业教育,2014(6):274-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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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赟 黄少彬 张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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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理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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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应对就业侵权行为路径选择》.编号:(201311463016Z)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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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录用毕业生时,不少企业用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通常只规定毕业生的工作义务及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不涉及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条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下发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属于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必须经劳动仲裁裁定,对裁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于是就业协议就变得可有可无,毕业生的劳动权益较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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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 就业侵权 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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