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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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菊萍,张洪阳.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之探讨[J].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3):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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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菊萍 张洪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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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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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教养制度在实体方面规定过于笼统,在程序方面有违程序法治原则。这一制度本身存在诸多缺陷,但又不能彻底废除,目前最好的选择便是对其进行改革。在劳动教养制度的众多改革方案中,目前法学理论界研究出两大模式,即行政模式和刑事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中,刑事模式能够更好地兼顾社会治安和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对于采用刑事模式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初步构想是先将其列为一种非刑罚方法,然后再逐步过渡到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保安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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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教养制度 保安处分 非刑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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