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关于巩固、提高民办中小学的几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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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蒲青.洛阳市关于巩固、提高民办中小学的几項措施[J].人民教育,19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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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蒲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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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市文教局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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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洛阳市的七周岁到十二周岁的儿童,入学率已达学令儿童总数的99.4%;二十周岁以下、十三周岁以上应入中学学习的青少年,入学率已达到总数的98%。学校大量发展之后,必須进一步加以巩固提高,对群众办起的学校尤应特别注意。我市新办起来的学校,最主要的問题是办学思想不明确。一般家长开始都是抱着单純叫孩子学文化的观点,学生也有片面升学观点,片面地追求学校形式,对課程設置要求适合于升学的要求;教师方面,业务水平較低,沒有經驗。我們針对上述情况,采取了下面一些措施:第一,加强觉对民办中学的領导。(一)在城区建立起民办中学联合党支部;在郊区明确了乡,社党支部的領导。(二)在党委統一領导下,建立与健全了各个学校的校务管理委員会或校董会。(三)指定城区公立中学的党員校长,到民办中学去兼任政治课;郊区乡、社党支部书記要兼民办中学的政治課。第二,明确各公立中学根据公立支援民办的原則,分别負責在教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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