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实践性教育的探索与改革——兼谈宁波高校法学院系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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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辉.高校法学实践性教育的探索与改革——兼谈宁波高校法学院系实施情况[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4(4):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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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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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浙江宁波31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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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项目,编号:G13JY-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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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法学教育有两种模式:理论性教育和实践性教育,这两种模式均在我国高校进行不同程度地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宁波高校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等方法对法学实践性教育进行探索和改革。但整体来看,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性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还需要从提高认识、提供实验场所、补充案例来源、建设"双师"型队伍和改革教育内容及教育方式等方面来完善法学实践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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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法学教育 法学实践性教育 宁波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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