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教育法制建设一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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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群.2003教育法制建设一瞥[J].人民教育,20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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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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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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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一周年:意义究竟是什么?《办法》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教育界、司法界的一件大事。围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问题,多年来各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学校对学生是否负有监护责任?也就是说,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原则究竟是过错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还是无过错原则(即不论有无过错均要承担责任)?对这个问题的两种不同的回答,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行为和后果。在《办法》实施之前,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司法处理往往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学校不论有无过错,动辄被判处赔偿巨款。学校对此战战兢兢,一些学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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