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特征、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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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青,卢瑞玲.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特征、原则[J].高校理论战线,2004(5):4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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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青 卢瑞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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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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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问题,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科学地解决理论和实践提出的新问题。下面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望学界批评指正。一、关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的含义和特征关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的含义及范围有多种说法,概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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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eatures and Disciplines of Legal System of Socialist Market - oriented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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