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校专利管理的角度看专利权的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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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秋梅.从高校专利管理的角度看专利权的时效性[J].研究与发展管理,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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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秋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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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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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与物权、债权的取得方式有明显的不同。既不能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更不能依靠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取得[1]。专利权同著作权也不相同,著作权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直接自然产生,而专利权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认定。确切地说,专利权是中国专利局代表国家依照专利法授予给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独占其发明创造的权利。因此,时效性是专利三大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目前,从高校的专利管理现状看,对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以及专利实施转化率和获得奖励情况,还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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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管理 时效性 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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