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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单的性质
引用本文:张岳令.论提单的性质[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64-69.
作者姓名:张岳令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    要:提单是信用证交易中最重要的一种单据,发挥着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以及象征在途货物本身等重要作用。文章认为把"Document of title"翻译为"有价证券"而不是"物权凭证",能更好解释提单的性质。提单兼具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表明其具有债权效力;提单是提取货物的凭证,表明其具有物权效力。作为具有物权效力的提单,在不同情形下,或表现为所有权,或表现为占有权,无论是所有权说还是占有权说,都具有合理性。

关 键 词:提单  债权效力  物权效力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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