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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若干注释补正
摘    要:《荆轲刺秦王》(见高中语文课本第六册)选自《战国策·燕策三》。课文的若干注释,有的不够确切,有的不够全面,现分条说明如下。 1、课本171页注释⑥:长侍]经常侍奉。 在古汉语中,“长”的最一般用法是表示时间的长久,与“短暂”“短促”相对。如《老子·士章》:“天长地久。”《庄子·秋水》:“吾长见笑於大方之家。” 此外,“长” 还可以表示一段时间内行为的频率,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经常”“常常”,与“偶而”“偶然”相对。(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句》认为,“常常”是副词,“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次数多”,可证)。但这种用法在先秦似乎並不普遍,唐宋以后才逐渐多起来。例如唐代张籍的《猛虎行》诗:“长向村家取黄犊。”宋代王安石的《书湖阴先生壁》诗:“茅檐长扫净无苔”课本中“长侍”的“长”,应是“长久”之义,注释为“经常”是不对的。这不仅可从“长”在先秦时代的一般用法中看出来,而且在这句话的上下文中也能找到证据。原文是:“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 与“长”相呼应的词语是“旦暮”。“旦暮” 表示时间“短暂”“短促”,那么“长” 则表示时间长久,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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