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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1937年国民党政府推行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及其历史反思
引用本文:窦泽秀,王义.1929—1937年国民党政府推行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及其历史反思[J].历史档案,1996(4).
作者姓名:窦泽秀  王义
摘    要:一 文官制度在中国,古已有之,但真正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文官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应首推国民党南京政府统治时期。1929年10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公务员任用条例》,标志着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开端,揭开了中国文官史新的一页。从此,国民政府下大气力整饬吏治,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公务员法被各种“战时暂行规定”所取代,刚刚建立起来的公务员制度急转直下。抗战胜利后,由于国民政府忙于内战,无法集中时间与精力去整顿吏治,恢复和完善公务员制度。这样,1929至1937年就成为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统治时期建立的公务员制度最为典型的阶段。这一阶段呈现出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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