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势变更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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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彬.论情势变更原则[J].邯郸大学学报,1999,12(1):42-4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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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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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邯郸大学社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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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情势变更原则宗旨在于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使失去平衡的利益关系恢复平衡。鉴于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只隐含了其精神,尚无明文规定的现状,拟从确定情势变更原则不仅具有深远的立法理论基础,而且是实践的必需等方面,论述情势变更原则能够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正义和公平,极大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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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情势变更 当事人 利益平衡 《民法通则》 《经济合同法》 社会主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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