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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伐木》“我“字释疑
引用本文:吴青峰,刘精盛.《诗经·伐木》“我“字释疑[J].文教资料,2007(10):87-88.
作者姓名:吴青峰  刘精盛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文学院 湖南吉首416000
摘    要:学术界对《诗经·伐木》四个句末“我”字,迄今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向熹先生的《诗经词典》甚至没有这四个“我”的注解。高亨先生的《诗经今注》认为“我”当为“哉”,形似而误,其说因为缺乏论证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公认。该文作者认为高说可从,为其说作了补正。

关 键 词:《诗经》  《伐木》    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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