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伐木》“我“字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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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青峰,刘精盛.《诗经·伐木》“我“字释疑[J].文教资料,2007(10):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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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青峰 刘精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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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文学院 湖南吉首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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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术界对《诗经·伐木》四个句末“我”字,迄今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向熹先生的《诗经词典》甚至没有这四个“我”的注解。高亨先生的《诗经今注》认为“我”当为“哉”,形似而误,其说因为缺乏论证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公认。该文作者认为高说可从,为其说作了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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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诗经》 《伐木》 我 校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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