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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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蕾.特殊教育[J].上海文化年鉴,2009(1):1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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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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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年初,市教委颁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目标、工作举措等,规定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设立的基本条件,启动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3年行动计划。2008年,共完成66所农民工子女小学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66所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民办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对这些学校进行基本成本补贴,共有5万余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在这些学校免费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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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工子女 义务教育 民办小学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管理 教育工作 设施改造 成本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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