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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构建法的教学原则
引用本文:冯国文 ,饶惠椿.综合构建法的教学原则[J].湖南教育,1994(5).
作者姓名:冯国文  饶惠椿
摘    要:根据综合构建教育工程的理论构想,综合构建法的教学原则共有四条。 一、发自个体的动力与取自族类的范式的辩证统一 在清醒客观地看到各家各派思想的优弊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明确:人类本质结构建立的过程是每个个体构建自我而不是自发生长的过程,也不是外部注入。对于每个个体来说,他发育成长的外部环境条件中的物体要相继转化为他真正延长了的肢体(人类本质结构的要素)有一个过程,教育就是要完成这个过程。如何实现这个转化?我们的原则是:发自个体的动力与取自族类的范式的辩证统一。这就是,教学必须让儿童的主动操作、言语活动纳入一系列最科学的、有尽可能广泛的适用性、尽可能普遍的可迁移的形式当中,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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