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消解“斡旋受贿”之可行性分析
引用本文:刘杰.消解“斡旋受贿”之可行性分析[J].池州学院学报,2014(4):41-44.
作者姓名:刘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教育院,上海,200063
摘    要:斡旋受贿存在法定刑过重、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法重叠等诸多问题。贿赂犯罪侵犯的都是职务行为的正当性以及社会一般信赖。从犯罪成立理论分析,斡旋受贿存在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替代得可行性。在刑法分则中,直接删除《刑法》第388条斡旋受贿的内容,直接以《刑法》第388条之一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代替斡旋受贿的内容,作为《刑法》第388条。

关 键 词:斡旋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信赖保护说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