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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个“意见”看《档案法》的立法价值走向
引用本文:吴宗宪.从两个“意见”看《档案法》的立法价值走向[J].浙江档案,2011(11).
作者姓名:吴宗宪
作者单位: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摘    要: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条例》与现行的档案法律法规的比较就成为档案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散见于各类档案学期刊的相关论题文章不胜枚举。之所以如此热门,是因为《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对国家行政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制,而档案部门所保管保存的公共档案不论从档案学的角度还是从行政法学的角度,都可以归类为政府信息中的一类。《条例》和《档案法》在一定程度上外延互有交叉,功能互为补充,因而,《条例》对《档案法》未来

关 键 词:档案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  合法权益  档案利用者  利用意见  档案立法  行政机关  档案学  档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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