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个必须”规范产权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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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郎咸平.用“三个必须”规范产权改革[J].教学和研究参考,2004(10):2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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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郎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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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1995年至2002年每年2万家中国大中型制造业汇报给统计局的资料显示,这些企业的产值约占中国GDP的10%和就业量的7%,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研究结果显示,国营企业比重连年降低,由1995年的70.6%的高比例逐年降低至2002年的31%,私营企业由1995年的0%上升到2002年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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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产权改革 产权交易 激励机制 职业经理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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