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讲座之三 美国宪法和美国法院制度 |
| |
引用本文: | 李湛意.法律英语讲座之三 美国宪法和美国法院制度[J].英语自学,2006(8). |
| |
作者姓名: | 李湛意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第一讲中我们讲了法律的体系和分类,今天我们更进一步,了解普通法(commonlaw)的重要代表——美国法律,它的宪法和法院系统的知识。(一)美国宪法(theConstitution)“美国宪法”通常指的是1787年制定并生效的美国的联邦宪法,至今它已经有26条宪法修正案(amendmentstotheConstitution),其中,前十条合在一起又叫做《权利法案(》TheBillofRights)。amendments修正案;补充条款美国宪法规定了美国政治法律生活中处于中心的位置。其中所涉及的制度和原则包括了:联邦制(federalism)、分权制(separationofpowers)、总统制(presidency)等等意义深远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