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辽东都司二十五卫建置考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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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诚如.明辽东都司二十五卫建置考辨[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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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诚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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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明一代辽东建置屡经变革。洪武初年沿袭元代旧制,设府、州、县,未几即陆续罢府县,而改置卫所,且时有州县与卫所并行。至洪武来年,尽革府州县,以辽东都司及其所辖卫所统治辽东。永乐七年,又别设自在、安乐二州,以安置内迁的女真等少数民族。综明一代,辽东建置基本以辽东都司及其所辖二十五卫、另自在、安乐二州为常制。而辽东都司又总归山东布政使司统辖。其建置基本定型于洪武年间,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置辽东卫,为明在辽东置卫之始。同年七月,建定辽都卫,统辽东诸卫军马,洪武八年(1375年)十月改定辽都卫为辽东都司。至是,辽东都司作为辽东的最高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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