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兼評騰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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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紅.透視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兼評騰達案[J].中国专利与商标,2020(2):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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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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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國家知識産權局原電學發明審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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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9年歲末,最高人民法院對深圳敦駿科技有限公司訴深圳市吉祥騰達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案(以下簡稱"騰達案")作出的二審判决~1引起業界對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的再度關注。判决中特别提及了通信領域的特點,即"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多方協作、持續創新等特點,這就决定了該領域中的絶大多數發明創造的類型爲方法專利,且往往只能撰寫成爲需要多個主體的參與才能實施的方法專利,或者採用此種撰寫方式能更好地表達出發明的實質技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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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共享 最高人民法院 特點 判决 深圳市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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