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修改权中出版者的角色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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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雄文.作品修改权中出版者的角色定位[J].中国出版,2012(5):6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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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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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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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著作权法》既规定了作者等权利人的修改权,又规定了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的修改权。一般而言,修改权专属于作者等权利人,其他人如果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需要得到作者的许可同意。但这不是绝对的。出版者出于传播的需要,对于拟出版的作品也有一定的修改权。实践中,出版者擅自修改他人作品、作者等权利人在作品即将或已经出版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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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修改权 出版者 作品原件 著作权法 作者 角色定位 期刊社 作品完整权 自修改 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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