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的语文主体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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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淑静,石彩霞.新课标下的语文主体观教学[J].河北教育,2008(7):7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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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淑静 石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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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个古老的象形文字,“教”原是“子”的边上站着一个手执教鞭的人的形象。“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义是“凡能率众能牧民者,谓之师”,《学记》中这样说:“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这些充斥着浓厚的专制主义的味道。因此,传统教学观念把“教学”看成了教师纯粹的“教”,教师在课堂上就是一个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看客”。评价一节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的标准,也是看老师口语表达怎么样、知识构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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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学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 语文 象形文字 公开课 示范课 教师 课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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