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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海运协定》3月1日正式生效
摘    要:2008年2月28日,中国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与欧盟代表在北京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一欧盟海运协定》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届时,双方将执行无歧视进入国际海运市场的原则,准许另一方航运公司依法设立独资或合资的经营机构开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物流服务.

关 键 词:海运协定  欧盟  中国  生效  交通部副部长  海上货物运输  海运市场  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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