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管” 有为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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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志强.无为而“管” 有为而“理”[J].现代特殊教育,2013(3):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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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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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26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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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名特教学校校长、法人代表,理应担负起学校的各项管理职责,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校长既要懂得教育的连续性、整体性和时效性,更要认真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制定切合学校实际、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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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职工代表大会 副校长 学校校长 无为 操作性 教育方针 决策过程 教育规律 管理职责 整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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