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中止期間的法律效力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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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銳.專利權中止期間的法律效力探究[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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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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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專利代理人、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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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4月2日,第53屆全國藥交會開幕的當天,威爾曼公司以侵犯其一項藥品專利權為由,請求廈門市知識產權局在藥交會展館現場查封了由山東瑞陽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廣州白雲山科技總經銷的抗生素"百定"(其通用名為注射用派拉西林鈉舒巴坦鈉)。然而,耐人尋味的是,威爾曼公司請求予以保護的專利權竟然是一件由於權屬糾紛而處於中止狀態的專利權。根據《審查指南》的規定,專利權中止後,將停止包括無效宣告請求在內的全部程序;但是,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對處於中止狀態的專利權的行使作出規定。筆者擬就這一問題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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