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义利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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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宗念.论社会主义义利观[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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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宗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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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济南2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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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利”关系问题,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义利之辩在我国历史上延续了二千多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义利关系及其内容也随之不断发展变化。1996年10月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决议的形式明确规定,要引导人们形成“社会主义义利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新概念的提出是否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其内容和意义又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做了如下思索:一、历史的必然──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形成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儒家学派在义利观上的基本思想是“重义轻利”。孔子就把“义”看作是人立身之本,主张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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