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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签” “火签”
作者单位:;1.宜宾市档案馆
摘    要:<正>在清代公文中,"签"是上级下达给下级的常用公文,按传递的紧急程度分为风、火、雷三种"签",其中"火签"已经是公文传递中比较紧急的一种,但还有一种比"火签"更为紧急的是"雷签"。风、火、雷三种"签"在全国档案馆中都比较罕见,而尤其以"雷签"最为罕见,然而在宜宾市档案馆,"雷签"却有10多份。宜宾市档案馆保存的"雷签",如永宁直隶州为传唤各地经管社积(稷)各首士来府事行差役票、四川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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